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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順手牽羊”得知民警追查“物歸原位”

2020-09-14 08:59 來源: 編輯:現(xiàn)代快報 瀏覽量:0

(通訊員 張玉成 程斌 記者 毛曉華)偷完東西再放回原位,就以為神不知鬼不覺?太天真!9月11日,泰州姜堰警方成功抓獲兩名盜竊犯罪嫌疑人周某和張某,該二人酒后盜竊電動車,第二天發(fā)現(xiàn)民警追查心虛又主動歸還,結果仍難逃脫法律制裁。

現(xiàn)代快報記者了解到,9月8日晚,家住姜堰君安世紀城的吳先生將電動車停放在地下車庫充電,鑰匙未拔,次日早晨發(fā)現(xiàn)電動車不見了選擇報警。

接報后,民警迅速趕赴現(xiàn)場展開調查,通過調取公共視頻,很快發(fā)現(xiàn)了嫌疑人的身影。

可就在警方準備繼續(xù)調查時,吳先生卻告知民警電動車竟然自己“回到”了原位。面對這種情況,民警并沒有結束調查,而是迅速開展周邊走訪,最終鎖定了嫌疑人身份為住在同小區(qū)的周某,并將其一舉抓獲。

周某歸案后對其伙同他人盜竊吳先生電動車的犯罪事實供認不諱。原來,當晚周某和朋友張某吃夜宵時喝了不少酒,凌晨回到小區(qū)時,發(fā)現(xiàn)吳先生的電動車鑰匙未拔,遂起賊心。于是打電話給張某,讓張某騎走自己的電動車,自己則偷騎吳先生的電動車逃離現(xiàn)場。為了掩人耳目,兩人分開從小區(qū)兩個出口離開,并一起將偷來的電動車藏匿在附近的一個小區(qū)。第二天,得知民警在樓下調查此案,做賊心虛的周某趕緊把電動車送回原處。

周某本以為“物歸原處”就沒事了,卻不料,辦案民警沒有放棄繼續(xù)偵查,最終將他們二人繩之以法。目前,周某、張某均已被警方依法采取刑事強制措施。

警方提示,只要實施了偷的行為,就已經構成違法或者犯罪,要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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